首页  >  通知公告

2025年天津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的通知

日期:2025-02-10  来源:  阅读量:

为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,进一步落实《“健康中国 2030”规划纲要》和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》要求,根据《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(2019年修订版)的通知》(国卫办科教发〔2019〕13号),现就做好2025年天津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通知如下:

一、培训时间

全科医生转岗培训2月份启动报名,具体报名要求另行通知。培训时间为临床综合诊疗能力培训10个月,基层医疗卫生实践1个月,全科医学基本理论知识培训180学时,全科临床思维训练、病例讨论穿插在培训过程中。特殊情况者,培训时间可延长至2年内完成。

二、培训内容

分为全科医学基本理论知识培训、临床综合诊疗能力培训、基层医疗卫生实践、全科临床思维训练、线下专题理论教学五个部分。

三、考核及证书

学员通过全部考核模块,准予结业,颁发《天津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书》。如培训考核中有模块不合格,可以在第二年补修或补考此模块,其余合格模块的成绩保留一年,补修或补考模块合格者,颁发结业证书。如第二年补修或补考不合格,视为此次培训不合格,需以后再次报名重新参加培训。

四、组织管理

(一)培训中心作为项目组织单位,要做好项目统筹、协调、管理、质控与督导工作。各区卫生健康委、教学基地和学员单位要认真配合、落实,按计划推进项目的实施,确保培训任务顺利完成。

(二)各区卫生健康委和学员单位要充分保障参加培训人员的学习时间,并对其学习过程与效果进行督查。

(三)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学员不得调换临床轮转带教基地,如因调换临床轮转带教基地、中途退出、长期请假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的,须向临床轮转带教基地、所属单位、区卫生健康委提交书面说明,并报中心、市卫生健康委批准。







天津市全科医学教育培训中心

2025年2月10日





建设中...